孙家安置房东南侧地块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4-12-12点击次数:1927
孙家安置房东南侧地块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2014-1-21
交易登记号:14GC060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家安置房东南侧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_核)【2013】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江北民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江北民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洪塘街道孙家村,东至规划二路,南至规划八路,西、北与孙家安置房相邻。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3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1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36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79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菜市场及相关配套设施。
工程总投资:约6000万元
工程造价:41588109元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等。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申请的标段数: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并确保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20万元)。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
3.3其他要求:
1、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甬建发[2009]269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1]168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尚未竣工验收的变更(项目经理)施工项目(包括已核准变更的),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在建施工项目。
4、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5、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6、拟派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7、投标申请人在信用系统中如有企业信用等级,其企业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本项目资格预审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 :11家。
4.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场所三楼F3014窗口(宁穿路1901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场所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下同,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
时间:2014年 1 月 21 日至2014年 1 月 26 日
媒介:1、www.nbctc.com.cn、www.bidding.gov.cn、www.cnnb.com.cn(网站)2、宁波日报(报刊)
7.联系方式
名称: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联系人:劳柳影
联系电话:0574-87661693
招标代理: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赵剑、孔佳钰